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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宜昌市重拳出击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珊瑚菜

发布时间:2020-10-18 19:47:48 阅读: 来源:家用盆厂家

宜昌市重拳出击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

宜昌市畜牧兽医局

全国讯:今年以来,宜昌市畜牧兽医局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工商、质检部门开展地下炼油作坊专项整治。

3月21日、23日,两次突击检查了宜昌市伍家岗区旭光村六组高速公路桥下一处地下炼油作坊,经过现场勘验和抽检,执法人员认定现场产品为不合格产品,随即对该地下作坊内的“成品油脂”、包装容器进行了查封,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全面排查生猪定点屠宰厂无害化处理情况。3月22日,对宜昌富江南、宜昌双汇食品公司两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经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认真督导动物防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3月24日、25日连续两天,对宜昌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伍家岗区、点军区等地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及春季动物防疫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月26日至28日,分别先后深入到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兴山、长阳、夷陵等县市区督导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工作。

二是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狠抓畜禽产地检疫。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进场入户,临栏检查,全面对所辖责任区内养殖场(户)进行巡查,详细登记好饲养量,确定出栏时间和动物免疫等相关情况,准确掌握动物饲养情况和防(免)疫情况,从畜禽养殖源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1至3月,全市开展产地检疫生猪171万头、牛羊40.7万头、家禽820.7万只。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养殖小区、大型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率、出证率达到100%。

狠抓生猪屠宰检疫。规范屠宰检疫程序,严格把好生猪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和无害化处理关,确保出场生猪产品合格率达到100%。1至3月,宜昌城区屠宰检疫生猪14.6万头,检疫合格率为99.82%。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分别与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辖区定点屠宰企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状》、《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形成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屠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今年以来,在驻厂动物检疫员的监督下,城区定点屠宰厂对进厂生猪“瘦肉精”检测做到“批批必检”、“有宰必检”。

狠抓无害化处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国内领先的生物降解无害化技术,进一步完善了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家禽交易市场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宜昌城区在屠宰检疫环节共检出不合格生猪265头,检出不合格生猪产品37.06吨;在畜产品流通环节,收缴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2.15吨,按照规定全部以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狠抓专项整治行动。以城区农贸市场、超市、冷库、投入品环节、餐饮和集体伙食单位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从1月12日以来,在城区开展了为期50天的动物产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出动执法车105台次,执法人员625人次,与商务、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5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及其分店75家,清查动物产品冷藏场所44处。整治过程中,与经营单位签订《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52份,填写《动物卫生监督日常监管表》130份,对不达标经营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26次,与相关负责人约谈6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依法立案查处4起,涉案货值3.36万元,罚款4150元,并已全部结案。

三是不断创新动物卫生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吸纳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发展壮大村级协检员队伍。推行产地检疫工作“五制”,即协检员责任制、大场大户巡查制、大营销户跟踪制、屠宰资格准入制、动物经纪人备案制。转变产地检疫工作方式,全面完善动态监管、临栏检疫、现场检疫工作机制。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网络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设置、高效便民”的原则,加强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工程建设。

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加强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化,认真实施屠宰场检疫场所“十有五上墙”建设。按照农业部《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严格把好生猪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坚持检疫项目到位、程序到位、标准到位、记录到位、无害化处理到位“五个到位”,做到病死动物不放过、同群动物不放过、易感动物不放过“三个不放过”,确保生猪屠宰检疫率、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认真推行生猪屠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强化检测设施,确保检测密度。

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安全全程监管。强化养殖环节监管,根据养殖区域分布特点,逐层分解监管任务,划分监管责任,强化监管举措;强化交易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动物交易经营秩序,全面推行动物经纪人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强化畜产品消费终端管理,全面履行《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法定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积极配合药监、商务、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贩运销售病死动物、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市场准入。

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肉品安全消费知识,切实增强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畜产品|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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