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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宜昌市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方案漏斗杜鹃

发布时间:2020-10-19 00:37:33 阅读: 来源:家用盆厂家

宜昌市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方案

三峡日报

湖北农业信息网讯:昨日,从市扶贫办传来好消息,《宜昌市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方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从全市筛选而出的基础设施最薄弱、农民人均纯收入最低的30个特困村,每村由一名至二名市级领导牵头联系、安排一个市直工作队结对帮扶,30个特困村扶贫攻坚行动已全面展开。 今天,本报全文刊发《宜昌市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希望更多的企业、爱心人士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这场扶贫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新一轮“三万”活动,在全市开展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 一、脱贫攻坚对象 在全市筛选30个基础设施落后、主导产业缺乏、公共服务薄弱、群众生活困难的行政村作为全市特困村脱贫攻坚对象。经市、县(市、区)审核,对象如下: 宜都市:聂家河镇白家淌村; 枝江市:安福寺镇徐家嘴村; 当阳市:淯溪镇白石港村; 远安县:花林寺镇魏家冲村、洋坪镇彭家沟村、河口乡朝阳村;

兴山县:高桥乡双堰村、古夫镇咸水村、南阳镇两河村、昭君镇黄家堑村; 秭归县:水田坝乡龙潭湾村、泄滩乡核桃坪村、屈原镇北峰村、九畹溪镇石柱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龙坪村、都镇湾镇五尖山村、鸭子口乡古坪村、榔坪镇乐园村;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牛庄乡松木坪村、湾潭镇茶园村、傅家堰乡田家山村、采花乡楠木桥村; 夷陵区:分乡镇南岔湾村、三斗坪镇柘木坪村、雾渡河镇交战垭村; 点军区:桥边镇上峰尖村、土城乡花栗树村、桥边镇朱家坪村、土城乡席家淌村、土城乡三涧溪村。 二、脱贫攻坚原则 (一)规划先行,一村一策。以当地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村为单位,围绕解决交通、饮水、住房、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难题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同时,围绕“小康”目标,帮助每个农户制定近期和中长期脱贫致富计划,着力提高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二)市县联动,点面结合。对每个特困村明确1至2名市级领导牵头联系,安排1个市直工作队指导编制、组织实施脱贫攻坚规划;市直相关部门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向特困村倾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要整合投入,配强专班,动员社会和农民群众力量,打一场脱贫攻坚战役。通过组织实施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进一步推动面上的扶贫开发工作。(三)创新机制,合力攻坚。推广运用秭归县扶贫开发整村推进“1119”模式,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由县(市、区)负责,整合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扶贫、农业、林业等政策性资金,激活慈善、企业、商会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扶贫攻坚合力。 三、脱贫攻坚任务 通过脱贫攻坚行动,使特困村的交通、饮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民住房整体改观,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公共服务和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一)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改善交通。通过整合资金、向上争取、指标倾斜和农民筹资筹劳,推进村、组主干线改造升级和道路硬化,大幅提高自然村通水泥路比例,大部分组级道路能晴雨通车。 二是建强水利。对人口相对集中、有比较稳定水源的村组集中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对居住分散农户实行“以奖代补”形式,帮助农民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加快水窖扩容、堰渠整治、管网配套等小农水项目建设,提高抗旱防灾能力。 三是改造住房。整合危房改造、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扶贫搬迁、因灾倒房、林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调动群众积极性,统筹规划、设计和指导,对破旧土坯房进行改造,彻底消灭D级危房。对居住条件恶劣、交通不便、资源匮乏地方的农户,借鉴远安县朝阳村“小集中式”搬迁扶贫模式实施搬迁扶贫。 四是培育产业。因村、因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社会资本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三产则三产,为农民提供全程服务,使村、户主导产业的培育更适合市场需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化组织覆盖率。(二)改善基本公共服务 一是提升标准。所有村卫生室达到省级建设标准,群众参合率、参保率达到95%以上,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信息通达。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通信信号全覆盖,加快完成农村电网二期改造工程。 三是整治环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清洁能源入户率,开展村庄环境连片整治,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实现生态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抓好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发挥村组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主心骨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强化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群众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结合村情开展“幸福村落”、“美丽乡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强村民自治管理。 三是壮大集体经济。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租赁、转让、拍卖等方式,盘活资源和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逐步达到5万元以上。

四、脱贫攻坚措施 实施“415”工作模式,即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为30个特困村每村整合资金1000万元以上,帮助解决交通、饮水、住房、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五大突出问题。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县(市、区)成立特困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行动进度与质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扶贫部门,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乡(镇)同步组建驻村工作专班。 (二)实施多层次帮扶。市级驻村工作队与县(市、区)、乡镇工作专班合力开展定点帮扶;各县(市、区)为每村选派一名素质好、能力强的在职正科级以上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充分发挥统战、工商联、老促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众团体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兵预备役部队、企业家及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行动。 (三)强化投入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和资金支持;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用于专项行动,连续安排两年;市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在通村公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等计划指标安排上,确保优先安排到30个特困村;各县(市、区)财政每年为每村预算安排不少于50万元;各县(市、区)按照“整村推进”方式每年为每村整合项目资金400万元以上;组织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筹集资金;鼓励、引导本村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动员社会力量帮扶。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杜绝违纪违法现象。专项行动结束,市、县(市、区)组织力量对参与脱贫攻坚行动村的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示。 (五)严格责任考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专项行动成效列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县(市、区)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督办、通报,每年度开展一次验收、考核、公示。对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其联系领导和工作队、工作专班不撤离,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以“一起过上好日子”为主题,加强对脱贫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凝聚正能量,营造好环境,引导社会力量投身扶贫开发事业,为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作贡献。 五、工作步骤 2014年1月,召开动员会; 2014年2月,市、县(市、区)工作队和工作专班以及“第一书记”进村开展工作,指导编制村级脱贫攻坚规划,细化农户脱贫致富计划; 2014年3月至12月,组织实施脱贫攻坚规划和农户脱贫致富计划; 2014年12月,对当年脱贫攻坚进度开展检查并通报; 2015年全年,继续组织实施脱贫攻坚规划和农户脱贫致富计划; 2015年11月,对实施脱贫攻坚情况组织验收、考核; 2015年12月,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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